“常德一农贸市场商户缺斤少两,称是‘传统文化’”,李国律师支招维权
2025-08-18 0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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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51期(总第293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李国律师(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网友“h7oi285”留言:常德某农贸市场的商户普遍存在缺斤少两现象。市场管理方甚至称这种行为是“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有视频博主前往暗访时,遭到多名商户围殴,建议相关部门彻查此事。

专业解答
李国律师(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市场商户普遍缺斤少两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多收费用并主张价款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算)。
市场管理方作为监管主体,若不仅未制止反而包庇商户的违法行为,则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应当配合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的义务,需承担连带监管责任。
针对“围殴博主”行为,视频博主或知情者可持视频证据向市场所在地派出所报案,要求对围殴行为立案调查,追究涉事商户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编辑:李洁 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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