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调解”,买卖合同纠纷一次清|顶端法声
顶端新闻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曲东方
近日,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在处理一起个体经营者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中,将原、被告及第三人之间潜在的其他纠纷打包一次性处理,实质化解了各方矛盾。
原告张某经营一家食化配料商行,被告钟某经营多家凉皮店和米线店,经常从张某处赊拿各种食材。后经双方核算,被告经营的凉皮店尚欠原告货款42000元,由被告签字确认;米线店欠原告货款3961元,无被告签字,两笔合计45961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一直推诿,原告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周启印迅速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被告只认可42000元货款,称双方核账后已经转款9000多元,应从中扣除。此外,被告还提出,米线店的账目是第三人罗某经营期间的账目,且原告也从被告处拿的有红油和米皮,应抵扣货款。原告辩称被告所称9000多元转款实为后期又拿货的货款,红油和米皮是其员工个人使用,但若被告偿还米线店欠款,原告将替员工偿还红油和米皮的货款。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周启印法官决定先开庭,通过质证及各方庭审陈述、辩论来把握争议焦点。
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庭审后,法官仔细研判整案证据和事实,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一方面,法官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耐心细致讲解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文;另一方面,从长远利益方面考虑,向双方分析利弊。见双方情绪有所缓解,承办法官从“打包纠纷”的思路出发,给各方提供新的方案,经过审慎思考,各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钟某支付原告张某货款35000元,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自此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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